【48812】西昌4人被拘留、罚款!户外用火警示事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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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西昌4人被拘留、罚款!户外用火警示事例曝光!

    发布时间:2024-04-28   作者: 行业动态

  2024年3月26日下午,西昌市某村产生火情,西昌公安民警当即赶到现场处置。

  经问询,刘某刚在西昌市某村承揽的葡萄大棚被风吹坏后,在对葡萄大棚进行焊接修正时,电焊的火星掉进葡萄大棚旁枯草里,导致引发火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则,公安机关决议对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人刘某刚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2024年3月27日下午,西昌公安民警巡查至西昌市某镇时,发现该镇乡民寸某在公路周围的田埂上燃烧衣物。民警依法将寸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承受查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公安机关决议对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人寸某处以行政罚款。

  2024年3月27日下午,西昌公安民警巡查至西昌市某村时发现一男人在户外用火烧玉米秆。刘某祥在明知处于森林草原防火期的情况下,依然在户外用火,后民警依法将刘某祥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承受查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则,公安机关决议对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人刘某祥处以行政罚款。

  2024年3月28日上午,西昌公安民辅警巡查至西昌市某村时,发现有一男人正在林区吸烟。民警当即将该男人操控,并在现场口头传唤该男人至派出所进一步查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公安机关决议对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人陈某处以行政罚款。

  到3月29日,全州公安机关共查办违规户外用火1087起,处分1118人(其间:拘留184人;罚款783人;正告1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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