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保护!这18个地方列为江苏Ⅰ级森林火险区

重点保护!这18个地方列为江苏Ⅰ级森林火险区

    发布时间:2024-01-01   作者: 小九直播的NBA赛程

  扬子晚报网9月28日讯(记者 李冲)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江苏省林业局获悉,日前,江苏省林业局对全省县级单位的森林火险等级进行了重新区划,其中Ⅰ级火险区18个、II级22个、Ⅲ级55个。国有林场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省级重点森林火险单位,均按照Ⅰ级火险区进行管理。

  据悉,省林业局分别于2011年和2014年完成了全省县级单位森林火险等级的区划,但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原有的森林火险县级单位等级区划与真实的情况已有较大变化,不能完全适应我省新的森林防火需求。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T1063-2008)要求,省林业局在召开专家论证会、向全省林业行业及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综合研判,对我省县级单位的森林火险等级进行了重新区划,形成了《江苏省森林火险县级单位区划等级名录(2021)》。其中,还特别规定了国有林场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省级重点森林火险单位,均按照Ⅰ级森林火险区的要求做管理。

  《江苏省森林火险县级单位区划等级名录(2021)》的发布,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科学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扑救力量、物资装备的改善提供了有力依据,也为有效保护我省弥足珍贵的森林资源提供了扎实、可靠的保证。

  近年来,全省林业系统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和林业改革发展实际,夯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预防措施,加强基本的建设,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明显提升,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全省连续20多年未出现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控制率和受害率远远低于全国同期水平,没发生一起人员受伤或死亡事故。

  江苏省林业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有关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全省县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进行重新划定,并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备案,现予以公告。本公告内容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有林场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省级重点森林火险单位,均按照Ⅰ级火险区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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