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伊川县“10·11”森林火灾处理状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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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伊川县“10·11”森林火灾处理状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18   作者: 新闻中心

  2013年10月11日15时13分,伊川县彭婆镇磨洼村与吕店镇九洼村北部山坡因耕耘用火引发一同森林火灾。火灾产生后,经当地部分安排补救,明火于17时30分被悉数熄灭。火被熄灭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当即组成查询组对火灾状况做了查询。

  2013年10月11日15时13分,伊川县彭婆镇磨洼村与吕店镇九洼村北部山坡因耕耘用火引发一同森林火灾。火灾产生后,经当地部分安排补救,明火于17时30分被悉数熄灭。火被熄灭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当即组成查询组对火灾状况做了查询。

  2013年10月11日15时13分,伊川县彭婆镇磨洼村与吕店镇九洼村北部山坡因耕耘用火引发一同森林火灾。火灾产生后,经当地部分安排补救,明火于17时30分被悉数熄灭。火被熄灭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当即组成查询组对火灾状况做了查询。经现场勘查,此次火灾首要火场坐落伊川县彭婆镇磨洼村与吕店镇九洼村北山,后来蔓延至伊滨区诸葛镇南山,总过火面积12.6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3公顷。

  “1011”森林火灾的产生,充沛暴露出伊川县和彭婆、吕店两镇对森林防火作业注重不行,防控措施不力,在宣传教育、火源办理等方面存在比较大缝隙。为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责成伊川县依照《洛阳市森林防火职责追查暂行办法》的规则对有关职责人进行职责追查。现将职责追查状况通报如下:

  一、责成彭婆镇、吕店镇党委、镇政府分别向伊川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查看,并遍地5万元罚款;

  五、给予彭婆镇磨洼村党支部书记孟彦修、吕店镇九洼村党支部书记潘高运党内严峻正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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